兰州交通大学2021届春季校园综合类双选会邀请函
尊敬的用人单位: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大力宣传“共和国建设者”的丰功伟绩,引导广大毕业生以“共和国建设者”为榜样,发扬天下为公精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胸怀天下,不忘初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兰州交通大学积极响应党中央、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将于2021年4月24日举办“兰州交通大学2021届春季校园综合类双选会”,旨在更好的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安全、便捷、高效的沟通和双向选择平台。
兰州交通大学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多年来,兰州交通大学励精图治,开拓进取,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整体办学实力居甘肃省高校前列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我校持续保持毕业生高就业率和高就业质量,目前已成为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学生就业人数最多的高校。在此,我校诚邀广大用人单位参加本此双选会。
一、用人单位参会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
(1)参会单位通过网上报名,具体方法如下:登录兰州交通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s://jyzx.lzjtu.edu.cn/),按照“单位注册/登录-单位服务-招聘双选会报名”的程序完成申请,1-2个工作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2)提交报名申请后,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输入群号884065807申请加群(QQ群):
请各用人单位完整无误填写信息,信息填写不全或有误将无法参加我校双选会。
(二)用人单位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17:00
报到流程:用人单位代表请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纸质彩印)、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纸质彩印)等相关材料现场报到、查看展位安排。
(三)会务服务及相关要求
1、招聘地点:兰州交通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五教萃英厅、二教报告厅;
2、大会为每个参会单位提供标准展位一个,制作宣传海报一张(内容为单位名称、岗位需求等信息);
3、通过兰州交通大学就业官微、官网等途径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
4、用人单位如需了解我校2021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可登录兰州交通大学就业信息网,点击生源信息,查阅《兰州交通大学2021届毕业生就业指南》;
5、招聘现场进行面试;
6、工作餐:提供4月24日中午工作餐(盒饭);
7、参会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取消此次招聘,请于双选会前联系学校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无故不参会的单位,谢绝再次进校招聘。
二、双选会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总体要求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及兰州交通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我校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招聘单位的报名申请、不接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密切接触史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和学生参加招聘会。如有必要,我校将根据双选会前期各级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的最新要求,调整双选会举办事宜。
2、招聘现场防控要求
(1)招聘场地入口处须查验健康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入场;
(2)招聘会现场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消杀;
(3)招聘现场开展流动巡查,视情况控制入场人数。
3、用人单位防控要求
(1)用人单位务必遵守兰州交通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
(2)用人单位招聘代表全程配合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招聘会需佩戴医用口罩遮挡口鼻;
(3)低风险地区用人单位可申请进校招聘,每家用人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原则上控制在2人以内,确有需要的最多不得超过3人;
(4)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单位、个人或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和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及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校招聘。
4、毕业生防控要求
(1)参会毕业生务必遵守兰州交通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
(2)毕业生参加招聘会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招聘会全程佩戴口罩遮挡口鼻;
(3)遵守会场秩序,不聚集、不滞留。招聘会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招聘场地。
三、注意事项
1、因本次双选会展位有限,为提升双选会质量和水平,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将根据单位岗位需求与毕业生专业匹配度,对申请企业进行筛选审核,如未通过报名审核,敬请理解。招聘过程中,不得出现虚假信息、传销信息、带歧视字眼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2、请各用人单位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3、本次双选会拒绝传销招聘、虚假招聘、委托招聘,若参会单位招聘行为涉嫌违法违规,主办方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求职毕业生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的介绍本人情况,提供真实信息,谨慎求职;
5、此次双选会举办方不收取参会费用;
6、其他未尽事宜,敬请关注后续通知。
四、会务组联系方式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市场科:朱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38487、0931-4938488(工作日)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4月12日